声明人:李雪芹
我在九九年写下了骂师父、大法的言语,还被迫按下了手印,交了师父的像,配合了邪恶,现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师父嘱咐的三件事,弥补我的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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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9/163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