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洪宝
我前天代替同修写的“保证不出走,不上访,不串联的保证书”作废。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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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29/1634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