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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瑞芝

    我是九六年十月得法修炼的。九九年7.20,在邪恶迫害的高压下,违心的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派出所警员来校,要求炼法轮功的教师每人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,还往区教育局交了两本大法书。在二零零一年三月,被非法抓到区公安局,在邪恶的威迫下,写了“三书”,交了押金伍佰元。怕心之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毁了一些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、录音带等。二零零四年,由于给本班学生讲真相、发护身符,被不明真相家长举报,又被绑架。在区国安局的逼迫下,按手印、照像。回来后,校领导支部书记要求写“认识书”,我认同了。在此,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0/1636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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