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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陶小香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把师父的法像请到我儿子家,给常人避邪。导致家人在我被非法抓捕后,把我的书和师父的法像都给烧了。严正声明:自己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0/1636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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