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红
在九九年7.20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,在非法关押期间,签字“不再進京”。后来单位又搞万人签名,我也签了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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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9/30/1636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