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君芬
7.20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法理不清,按着派出所说的,我按手印,还签了字,现在我认识到了这是错误的,真的很后悔,声明作废。今后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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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/1637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