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兰英
我于一九九六年得法的。在一九九八年就放弃了修炼。二零零五年,从新修炼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/1637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