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翠芹
我向邪恶签下的名字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2/1637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