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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国珍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,被绑架到警署,再转到市看守所,七月二十一号又转到洗脑班。在邪恶迫害中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在邪恶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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