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树凡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,恶人替我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所谓保证,自己虽然没有写,但默认了邪恶的这种行为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邪恶写的对师,对法不敬的话,全部作废。跟师父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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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/1637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