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淑玲
前几日在恶警非法抄同修的家时,我正在现场。当恶警问我“炼不炼”时,我回答“不呀。”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/1637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