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阎凤霞
刚到劳教所时,由于当时法理不清,写了“五书”,过后悟到不对,又写了声明。现再次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时所写的“五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/1637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