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淑英
九九年7.20以后,我丈夫因怕心,烧了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,自己看到也没有阻止。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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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/1637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