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明珍
7.20时烧过大法书,声明作废。表示过去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坚修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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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3/1637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