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广英
由于自己怕心重,打压初期说派出所要到我家搜书,我就把大法书扔了,过后自己很后悔,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4/163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