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静
我以前写的保证书,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所说的话,所写的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,今后一定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3/9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