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会珍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曾多次到北京上访,因学法不精進,在被邪恶迫害中,曾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随师父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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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5/16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