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思环
在同修被非法关押期间,我按的手印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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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5/163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