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解恒洁
前段时间,邪恶到我家让我按它们的要求签字,在它们的逼迫下我违心的签了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6/163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