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锦清
我在99年以后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签过的字、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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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6/1639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