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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英洲、罗艳玲 我俩是九八年十一月得法的。二零零四年,邪恶向我们俩的单位施压,让我俩写“保证”,并填写表格,当时我俩就写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所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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