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长花、张梅
1999年,在邪恶迫害下,向邪恶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7/164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