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沛梅
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恶人给我写的“不修炼的保证”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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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7/164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