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华
在99年7.20高压下,给派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坚定走好师父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7/1640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