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薛艳凤 七二零以后,单位让我交出大法资料,我心性没守住,把资料交给单位一部份。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老师的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认真学法,做好三件事,以大法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