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晓春
以前因为怕心,让别人烧过大法书,我错了。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8/1640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