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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守德

    99年7月20日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,被非法关押,它们开始伪善的让我写“保证不学法”就让我回家,我拒绝,它们就多次打我;还逼我骂师父、骂大法,我不听、不骂,它们就狠毒的用4根电棍电我。最后,我被迫在它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盖印、签字。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9/1641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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