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赖静贤
在拘留所的那几天,在警察写的材料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走正、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9/1641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