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新知
我以前向邪党写过“保证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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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9/1641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