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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瑞蓉 在2001年,恶党残酷迫害法轮功时,我丈夫代我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没有抵制。同年,邪恶非法抓了同修后,叫我给“证实事实”。我曾在公安局,在我家中,邪恶搞的“询问纪录”中,说出了同修的名字。2001年,我的朋友还回我以前送给他的《转法轮》,我丈夫不接这书,后来朋友把《转法轮》烧了,我知道后默认了,并没有去制止。声明: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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