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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连栋 我有幸于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。在一九九九年下半年,由于邪恶的压力和自己的怕心所致,使我违心的离开了大法,交了大法书,给大法抹了黑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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