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连顺
我在看守所和其它地方写的保证书及所有以前口头、书写的违背法轮大法法理的行为,在这里郑重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,坚持到底为本愿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3/92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