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美羡
在九九年七月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在邪恶的逼迫下说了、写了违背大法的东西。在此声明:背离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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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0/1642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