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灿英
前几日因被居委会人员胁迫,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,竟在他们的无理要求和规定中签了名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所签名字无效,决不承认和同意他们的无理要求和规定。今后一定接受此次教训,走好未来的每一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1/1642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