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乐安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得法前身体不好,有好多种病,得法不久病全好了。二零零零年,我因去北京而被绑架,被非法判了一年半。在此期间,因学法不深,我配合邪恶写了“三书”。后来我清醒了,知道这是破坏大法,是对师父的不敬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