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法祥
九九年七二零时,我曾把一本手抄《转法轮》和一些同修的心得体会烧了,现在认识到错误,声明作废。今后跟上正法進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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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2/1643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