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姿仪
在邪党迫害法轮功初期,我曾写过污蔑大法的文章,画过污蔑大法的漫画。但当我明白真相后,深为自己所做过的这一切愧疚,所以在此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!今后,一定听从师尊的教诲,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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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9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3/1643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