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霞
在7.20以后,很多大法弟子進京证实法,派出所怕我去北京,到我家要我签字“保证不去北京”,我就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配合邪恶的签名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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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3/1643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