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淑范
我被恶警非法抓去一次,严管7天,逼迫我写“悔过书”,我不听,逼迫我按手印,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修炼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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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3/1643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