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艳玲
因没学好法,有怕心,今年七二零时,向邪党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学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4/164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