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兰
我在学法小组被邪恶绑架时,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按的手印和签字,声明作废。不承认邪恶强加的迫害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4/1644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