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树平 以前我是个多病的人,整天卧床不起,学法后我的身体健康了,一切病都消失了。但是九九年七二零后,邪恶的江××开始打压法轮功。二零零七年七月六日晚十点左右,乡派出所和县刑警队来人闯入我家。他们搜走部份大法材料和录音机,并要把我强行带走。因当时我家没有别人,无人看家,所以他们叫我第二天早七点到乡派出所。从那以后,他们就开始对我進行恐吓和迫害,他们说:“上边给了两个判劳教的名额,你应当好好的写‘不炼功’的保证书,要不然你就是其中的一员。”他们说要把我带到县里拘留半个月,如不好好写“保证书”,还得判刑一至三年。因我当时正念不足,于是动摇了,最后我配合邪恶交了罚款、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违心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信师、信法,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