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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明玉

    我在99年2月得法。迫害开始后,向学校写了“悔过书”,保证自己“以后不修、不炼了”。2001年2月走出来证实法,遭受了迫害,两个月后被强制洗脑,说了很多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话,写了很多“悔过”材料,并参与了几次对同修的洗脑,之后在邪悟下将所有的大法资料全部交出。之后几年中,离法越来越远,做了很多不符合法的事,给自己的修炼历程留下了污点、给大法抹了黑。在此声明:我以前有违大法、有辱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6/1645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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