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玉梅
我是一名教师,9月26日那天校领导要求每位校师必须在所写的合同书上签字,合同书上有关于法轮功内容,声明:我以前的签字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6/1645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