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振英
由于自己的怕心,被勒索两万元办了“取保候审”,写了“保证书”等东西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6/1645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