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改莲
今年六月初的一天,县国保大队恶警到我家掠走了部份大法书和资料。后来我主动的又去找他们,说了“不炼”的话,给大法抹了黑,现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6/1645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