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巧红
2007年9月15日,派出所来村把我叫到村委会,并强行拉我的手按手印、签名。严正声明:我顺从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走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6/1645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