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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淑珍 2004年10月份,县六一零伙同党委和单位领导找到我,让我说“不炼了”。当时我刚从看守所回来十几天,有怕心,于是我配合了邪恶。事后我悔恨万分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一定学好法,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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