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利珍
在恶党的欺骗及打压下,签了“三不”的东西,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修炼大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9/1647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