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志
以前在恶人和常人面前,所说的“不修炼”的话,以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用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影响及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0/19/164782.html